2022年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方案【优秀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方案【优秀范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方案精选,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方案精选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分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松北区财政局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分配计划,结合各单位实际经费收支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公用经费分配指导思想

1、真实性原则。即要做到实事求是、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学校发展规模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2、完整性原则。即要将学校的预算内、外财政资金和其他依法取得的收入及相应的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综合编制预算。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收支项目。

3、重点性原则。即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保发展的顺序,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指出;
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4、科学性原则。即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其表现为:有利于学校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5、透明性原则。即学校的收支要公开、透明,要减少经费支出中的主观性,使经费支出更加规范、合理,要加强对预算编制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二、公用经费分配依据

区财政局、教育局主要依据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

三、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根据黑教联发[2007]5号文件规定: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零星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四、公用经费使用要求

1、按照《松北区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区教育局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制定本校及对下的公用经费申报、审批和管理办法。

3、各单位必须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五、公用经费使用保障措施

教育经费、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校舍维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教育局党委会议要求,每学期到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财务工作检查,对学校财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学校财务工作管理混乱,经费实际支出没有执行经费预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27令》,《财监[1995]2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编制2011年学校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计财股

发布时间:2010-11-16 12:53:59

休教计字(2010)29号

各中小学、海阳幼儿园:

为做好2011年度学校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休宁县部门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财预〔2010〕195号)《关于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0〕20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编制2011年度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11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控制和降低学校运行成本。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施预算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1年度预算编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压缩和降低学校运行成本。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二)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学校国家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社会保障支出,并依法核定有关法定支出。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

(三)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工资福利支出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
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及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等逐项核定;
对专项资金扶助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落实到具体项目。

二、编制2011年度预算的方法

(一)收入预算

各单位要参照往年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采取科学的方法对2011年度的收入情况进行测算。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以2010年10月30日为时点,实行零基预算。按照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分别编制。

1、单位基本支出的预算。学校按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科目设置的要求,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按照2010年10月实有人数的工资表进行编制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定额管理和非定额管理两部分分别编制。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根据定额标准予以编制。非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予以编制。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按照国家、省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等进行编制。

2、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的预算。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编制。

三、编制2011年度预算的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早计划,早安排,确保201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 准确填报,及时报送。

1、切实做好基本支出预算资料的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清查占用的资产和资源,摸清和掌握单位人员、财产情况和各种与预算有关的数据资料。

2、认真做好2011年度收入预算的分析预测和支出测算工作。要加强对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收入、其他收入等的分析预测工作,力求做到收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支出的测算工作,确保支出安排的准确性。

四、编制2011年度预算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1年度预算编制采取“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县教育局根据县财政局统一工作部署下发预算编制通知,并随文下发附件《2011年度休宁县县级部门预算申报表》。

(二)2010年11月中旬召开学校预算编制填报培训会,各预算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人员机构、工资标准、津补贴发放、车辆、遗属补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填写2011年部门预算申报表。教育局审核各校报表上机输入数据并于11月20日前向财政局预算股报送预算建议草案。

(三)县财政局2010年12月中旬下发2011年财政预算控制指标预算数。

(四)各学校根据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对在职人员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定额公用支出(生均公用经费)等预算数进行核对,将反馈资料再报送教育局,汇总后报送财政局并提交县人大会议审议批准。

(五)县人大批准预算后,在收到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15日内批复至学校。

五、参加培训填报时间: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时;
地点:状元食府会议室;
参加人员:各学校财务人员

六、携带材料:

1、2010年预算编制申报表

2、学校建筑物数据

3、学校在职人员信息情况表

4、2010年10月各类人员工资表

周岙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预算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科室应于学期初向总务处报告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并根据学校总体目标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

2.学校财务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作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收入纳入学校收入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管理执行负责人,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办理:支出预算的调整无论数额大小,必须由校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定项经费预算管理

学校内聘教师、外聘教师兼课津贴、劳务费用的支出,临时工开支、邮电通信费、水、电、液化气支出、招生宣传费、学生活动及、交通费、离退休活动费、学校日常维修费、校园绿化费、校园保卫消防支出、会议费、印刷费、独生子女活动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支出、科室报纸杂志订阅费等事业开支由校务会管理编制预算。

六、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预算定额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可适当调整。

周岙小学

北京服装学院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学校预算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的有效使用,健全学校预算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具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一级预算管理。

预算经费执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的分配原则。

第三条 学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条 “零基预算”编制原则。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五条 学校党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学校预算草案,批准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学校预算的调整方案。

第六条 校长对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负有法律责任,各部门主管副校长对所分管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收支计划的编报及预算执行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 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学校预算、决算草案;
组织学校预算的执行;
编制学校预算的调整方案;
负责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向学校党委会、校长、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第九条 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北京服装学院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条 学校的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批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不含预算外资金)、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

学校的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 基本支出是学校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由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组成。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两部分,即基本工资、津贴及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助学金、医疗费、住房补助支出和其他人员经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包括专用材料购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以收定支,不做赤字预算。预算支出的编制必须贯彻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确保重点、讲求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一切收支必须全部纳入校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财务处负责预算的编制、上报和下达。具体程序是: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上报各项基础数据和项目预算(一上);
市教委和市财政局根据上报的预算草案下达调整指标(一下);
财务处进行预算调整上报(二上);
市教委和市财政局正式批复年度预算(二下)。

第十四条 每年1月份财务处布置本年度预算工作计划,学校各相关部门在2月底前提供预算计划和相关数据。3月份财务处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按照标准、定额编制学校内部各部门预算,由校长办公会审核,报校党委会批准后,下达到各部门,本年度内据以执行。

第十五条

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发展计划,由有关部门申报,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要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项目计划一经批复,必须按预算计划如期完成,并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在编制预算时设置一定数额的校长基金。校长基金是学校为了解决当年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突发性重大开支和特殊开支而设置的备用资金,属于学校的机动财力。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动用校长基金时,即追加相应项目的支出预算,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需对校长基金的使用情况做专门说明。

第十七条 上年结余中,属于当年已执行,因故未完成(原则上当年必须完成)的专项结余资金,只允许结转一年使用,但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

第十八条 预算年度开始后,在部门预算未批准之前,财务处可预拨部分预算经费安排支出;
预算经批准后,财务处以书面方式及时向各各部门下达预算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 预算方案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各部门要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不得突破预算指标。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能超越权限做出减收增支的决定。

第二十条

财务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预算控制制度,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开支标准,审核各项支出;
及时、足额收取预算收入,保证各项收入的真实合法;
杜绝“小金库”、“帐外帐”等违纪行为;
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者缓收应收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应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财务处有权拒绝执行与预算不符、违反财经纪律的收支。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下达的各项经费指标组织业务活动,掌握好年度预算经费执行进度,力争在6月底完成50%,9月底完成75%,12月20日前完成100%。严禁年终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其行政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经济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各部门对于应上缴学校的预算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挪用或拖欠。

各部门发生预算支出时,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部门各项预算支出的审批。

第六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 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年度内,学校事业有重大变化对预算产生重大影响时,需对原定预算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总额调整和局部调整。预算调整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追加的支出要有相应的收入来源;
减少收入时,要压缩相应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总额调整是指学校对原定预算收支总额的调整,审批程序同原定预算审批程序一致。

第二十四条 局部调整是指在收支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预算的调整,包括追加、追减预算,预算科目调剂,动用校长基金等。局部调整和动用校长基金的审批程序是:财务处提出调整方案报经部门主管副校长审核后,提交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1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交学校党委会审批。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需要进行预算调整时,应当列明预算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报财务处。财务处经审查,对于必须进行调整的项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审议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第二十六条 财务处根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变更相应的预算控制指标,以书面形式通告相关部门,并严格监督其对追加预算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七条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领导机关追加、追减预算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在接到追加、追减通知后,财务处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向校党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七章 决算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每年第四季度末,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和规定时间,编制和报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十九条 学校编制的决算草案应当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条 学校财务决算须经校长审批后,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八章

预算监督

第三十一条 在校长的领导下,财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控制,每季度末向校长办公会汇报本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各部门年终应向校财务处提交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财务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下年预算拨款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按照校务公开的原则,财务处每年一季度向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上年度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办法。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扬子一中德育工作、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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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扬子一中

作者:扬子一中

阅读:1773次

发表时间:2003-2-26 10:06:1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扬子一中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育人杯”德育工作竞赛中成绩显著者,授予“育人杯”荣誉称号。

3、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心理咨询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二)“育人杯”荣誉称号:

(参见“育人杯”竞赛办法)

(三)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扬子一中教师手册》和《扬子一中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

1、-2篇工作的心得或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年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按参评人数的10%名额评选;
“育人杯”每次一名。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育人杯”得主,将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200元奖金。

3、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一)学校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1、主要考核项目为:

(1)“日考核项”:广播操、班级值周时班主任的出勤管理情况;

(2)“周考核项”:周一班会活动、周五大扫除出勤组织情况、班级日志签阅情况和本班级四项常规得分情况;

(3)“月考核项”:本月应交材料、班主任工作例会与重要活动的组织出勤、学生违纪和有无责任事故等情况。

2、考核标准见附表

3、奖励办法

(

1、)校行政会据班主任当月工作情况,每月底确定当月最高奖励金。

(2)据班主任月考核分,分档次给予奖励。

(二)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比表彰活动。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办法是:

(1)据基本条件各年级报“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推选名单;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召开主题班会观摩活动;

(3)在班级学生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4)在年级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5)学校成立“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委会进行认真评选。

3、召开“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表彰会。

4、“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所在班举办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能够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对这样的教师给予口头表扬。

3、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4、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5、被评为校、镇、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6、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7、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8、教师要求晋升中教一级职称,需有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晋升高级职称,需有五年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如工作有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港区初中德育处

港区初中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港区初中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心理咨询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

1、-2篇工作的心得或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年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按参评人数的10%名额评选。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一)学校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1、主要考核项目为:
(1)“日考核项”:广播操、班级值周时班主任的出勤管理情况;

(2)“周考核项”:周一班会活动、周五大扫除出勤组织情况、班级日志签阅情况和本班级四项常规得分情况;

(3)“月考核项”:本月应交材料、班主任工作例会与重要活动的组织出勤、学生违纪和有无责任事故等情况。

2、考核标准见附表

3、奖励办法 (

1、)校行政会据班主任当月工作情况,每月底确定当月最高奖励金。

(2)据班主任月考核分,分档次给予奖励。

(二)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比表彰活动。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办法是:

(1)据基本条件各年级报“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推选名单;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召开主题班会观摩活动;

(3)在班级学生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4)在年级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5)学校成立“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委会进行认真评选。

3、召开“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表彰会。

4、“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所在班举办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

港区初中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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